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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:种植梦想 27

水产品的食用禁忌有哪些?

死亡的水产品

禁止食用死亡的水产品,如死鳝鱼、死甲鱼、死河蟹等。这些水产品在死亡后,其肠胃中的大量致病细菌和有毒物质会迅速繁殖和扩散,食之极易导致食物中毒,甚至有生命危险。此外,皮青肉红的淡水鱼也不应食用,因为这类鱼往往鱼肉已经腐烂变质,含有较高的组胺,食后会引起中毒。

反复冻化的水产品

反复冻化的水产品应少吃。有些水产品销售时会进行解冻,但如果白天售不出去,晚上再冻起来,这不仅会影响水产品的品质和口味,还会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。因此,在购买时需要特别注意。

染色的水产品

避免食用染色的水产品。有些不法商贩会将一些不新鲜的水产品进行加工,通过染色来掩盖其质量问题,这种水产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,切勿食用。

生食动物性水产品

不建议生食动物性水产品,特别是鱼类、虾、蟹等。动物性水产品容易携带各类病毒、致病菌甚至寄生虫,直接生食可能会导致交叉污染和食物中毒。即使是新鲜的产品,也应该在冰温条件下食用,并尽快食用,避免因贮藏不当而产生的生化反应和不良气味。

高温烹饪

建议高温烹饪水产品,以杀灭可能存在的病菌和寄生虫。例如,醉虾和生鱼片虽然工艺特别、味道鲜美,但最好经过高温加热后再食用。海产品在受到工业和生活用水污染的同时,还可能生长大量菌,其中最主要的是副溶血弧菌,极易引发食物中毒。因此,海产品在食用前应该置于食醋中浸泡10分钟,或在100度沸水中漂烫数分钟,以杀灭病原菌。

避免生吃河鲜

避免生吃河鲜,如螺蛳、贝壳、螃蟹等。这些水产品在烹饪时应该尽量避免生吃、半生吃、酒泡、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的方法。因为这类水产品更容易携带寄生虫和病菌。

适量食用

适量食用水产品,避免过量。每次食用水产品不要过量,成人每人每次不超过120克,孕妇吃水产品(无法保证其安全性的)每星期不要超过l90克。外出旅游吃当地水产品每星期不要超过190克。

综上所述,食用水产品时应注意食品安全,遵循正确的烹饪方法,避免食用禁止食用的水产品,以保障身体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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